廖翠凤把粘人的林语堂推走,一声令下,三个女儿也一起过来帮忙端菜。
林语堂将菜端上桌,将椅子安排好,便随即去开了一瓶黄酒,以及赛珍珠那瓶红酒。
恩尼看着那一桌子菜,可谓是色香味俱全。
红烧肉、清蒸鱼、海蛎煎、炒青菜,还有一锅老鸡汤——盛放这些食物的也都是印着青花的瓷碗瓷盘,一个字,地道。
恩尼的dna瞬间就动了,这一桌子地道的东方饭菜比起传统的白人饭不知道要香多少,让恩尼食指大动。
廖翠凤笑了笑,害怕初来乍到的恩尼不知道这些菜都是什么,一个个介绍起来:“这是红烧肉,我用冰糖和酱油慢火煨出来的,这海蛎煎是我老家的特色,用的是牡蛎和鸡蛋烹饪,沾西红柿酱最好吃,还有这锅老鸡汤,也是我煨了快一个下午——”
说句夸张的,恩尼和赛珍珠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而林如斯、林玉如、林相如三小只估计也是难得吃这么好,站在一旁也很眼馋,但碍于还没人上桌,也不敢不讲礼貌。
“翠凤做这些菜,可比写书难多了,又都是我没吃过的菜啊,”赛珍珠虽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却还是对东方菜系感到惊讶。
毕竟,赛珍珠在东方居住的时候基本都是在江苏那一带,吃的都是淮扬菜,而廖翠凤的老家却是属于闽南,擅长的自然就是闽南菜系。
“要是林夫人愿意在纽约开一家中餐馆,我肯定要花大价钱投资的,”恩尼也是称赞着,发自内心地说。
恩尼和赛珍珠也是欣然点头,然后对早就在咽口水的三小只说:“小朋友先坐!”
恩尼叫顺嘴了,把林如斯也囊括在了“小朋友”的范畴中,让林如斯抿了抿嘴唇,有些不认同,磨磨蹭蹭才坐上桌——咱们就差一岁,凭什么叫我小朋友!
实际上,恩尼也早就感受到了林如斯那种带着“男女之意”的目光,只是装作完全不知道。
毕竟,他对17岁的林如斯可是完全没有感觉。
至于原因嘛——咳咳,他喜欢苗条的,不喜欢胖的。
实际上,林语堂夫妇的三个女儿,只有大女儿林如斯长得最像廖翠凤,脸蛋都是圆圆的微胖型。
而林玉如不仅在文学素养方面与父亲最像,在长相方面也是与父亲最像的那个,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至于年纪最小的林相如,长相则是林语堂夫妇的综合体,上半张脸长得象林语堂,下半张脸长得则是像廖翠凤。
不过,除了不喜欢林如斯这种身材和长相外,恩尼也是不喜欢林如斯这种“恋爱脑”的女性。
至于为什么说她是恋爱脑——在恩尼的记忆中,林如斯1943年回到东方在军医署工作,过了两年后结识了青年军医汪凯熙,在双方家长的操持下定了婚约。
但就在订婚宴前夜,林如斯却忽然和一个叫做狄克的美国青年私奔了,觉得狄克比她见过的东方人都浪漫,无论林语堂怎么劝都劝不回来。
结果,在结婚后狄克暴露出真面目,不仅随意拿林如斯的钱去赌博、在外面沾花惹草厮混,还经常对林如斯家暴,导致她多次流产,患上严重抑郁症——最终林如斯在48岁的时候上吊自杀了,让林语堂夫妇白发人送黑发人。
想到这里。
恩尼吃了口菜,忽然对林如斯说道:“万一以后恋爱,可别找美国人,水太深你把握不住。”
林如斯:“?”满头问号,但还是点了点头。
同时,林如斯心里也有些高兴,觉得恩尼是在关心自己。
可实际,恩尼只是想帮林如斯一把。毕竟刨除恋爱脑这个特点,林如斯心系抗战,愿意在军医署工作照顾伤员,还是很值得敬佩的。
一桌子饭菜都很美味,以风卷残云的速度消灭着。
林玉如和林相如两小只虽然年龄小,但饭量却不小,不象大人一样喝酒聊天,而是专心干饭,转眼就搓了个肚圆,就跑下桌玩去了。
这边,林语堂开心的与赛珍珠和恩尼饮酒,黄酒和葡萄酒轮番上阵。
没多久林语堂就有些醉了。
喷着酒气,一口黄酒一口红酒,评价起了两种酒的区别,说红酒的口感比较干冽、甘甜,而黄酒却是入口比较温润绵柔,回味绵长。
显然,在对东西方的酒类品鉴上,林语堂还是更喜欢东方的酒。
不过,恩尼对酒没什么研究,就任由赛珍珠与林语堂聊着,自己则是学习两小只那样埋头干饭,转眼间就吃到了第三碗饭。
廖翠凤去帮恩尼添饭的时候,脸上笑意都掩不住,毕竟恩尼吃得多就代表喜欢她的饭菜,这对做饭的人来说是一种无与伦比的成就感。
恩尼接过新添的饭,道了声谢,再次由衷的称赞道:“林夫人的这碗红烧肉真是一绝,不仅肉质酥烂、肥而不腻,尤其是这咸中带甜的酱汁,拌饭吃更是回味无穷啊。”
廖翠凤一张脸笑得褶子更多了:“那你以后可要常来吃饭,看你吃饭的样子我都变得更有食欲了。”
恩尼挑了挑眉——这波倒是也当上吃播了!
这时。
两小只林玉如和林相如回房间各自抱着一本《惊奇故事》杂志跑到了餐桌边,害羞了下,脆生生说道:“里——里瑟叔叔,能帮我们签个名吗?”
恩尼嘴里的饭顿时不香了:“叫哥哥。”
这个小插曲让饭桌上的人都是不禁莞尔,而恩尼自然也没真的计较,摸了摸两小只的脑袋,帮他们签了名。
林如斯见到两个妹妹这就开始要签名了,她本来想等到饭后再要签名的心思被打破,也连忙跑回房间,哼哧哼哧抱了一叠的《大西洋月刊》出来:“里瑟先生,也帮我签个名吧!”
恩尼诧异了下:“林小姐莫非是看了我所有的作品?”
林如斯带着骄傲的表情:“当然,你写的小说真是太好看了!不仅是《大西洋月刊》,那些科幻小说我也都有看,蹭妹妹的杂志看——”
说到这,林如斯顿了下,想到什么,催促着两小只:“快,你们快去把《超级科幻小说》也带出来签名啊。”
恩尼看着越添越多的杂志,内心是高兴的,毕竟三小只都喜欢看他的小说,这是一种荣幸。
不过,他还是在心里感慨了下——天下果然没有白吃的晚饭啊。
在签完名后,恩尼继续干饭,很快第三碗饭也下肚,总算是吃饱了,心满意足的靠在椅子上休息,和林语堂、赛珍珠、廖翠凤聊着。
说着说着,话题流转。
林语堂就说到了他正在研发的“中文打字机”的事,已经画了很多设计草稿纸,甚至还为此发明了“上下检形法”,还专门设计了一种窗格似的键盘,打一个汉字只需要按三个键。
听到林语堂说的,恩尼内心一跳——这说的可不就是那神秘的“明快打字机”嘛!
不过,恩尼记得在他穿来之前,“明快打字机”的样机貌似就已经在国外被发现了。
只不过,林语堂虽然花费了大价钱、大精力来研发中文打字机,甚至为此耗尽了十几万美元的积蓄相当于后世百万美元一才将这款打字机研发出来。
但却因为明快打字机的造价太过昂贵,最后未能实现工业化生产,这件事也就打了水漂,淹没在历史中。
但值得一提的是,林语堂研发的“上下形检字法”和键盘,倒是在计算机时代到来后,被神通公司采用为了计算机输入法。
说到兴起。
林语堂带着恩尼和赛珍珠到书房,参观了下他那些中文打字机的设计稿纸。
赛珍珠对此表示不明觉厉。
但恩尼却是知道这次研发的结局,内心只觉得有些感慨。
不过,他也没说什么话去劝说林语堂停下研发。
毕竟,明快打字机虽然最后工业化失败了,但在中文输入历史上可是具备重大意义的。
这一顿家宴气氛很愉快的接近尾声,眼看夜色渐深,恩尼和赛珍珠也是从沙发上起身告别。
林语堂夫妇送他们到门口。
“下次一定要再来啊,”林语堂热情说着,似乎都还没尽兴,只可惜他能熬夜,但他的女儿们却都是要上学的。
这时,廖翠凤想到了什么,微笑着对恩尼说:“里瑟先生,要是哪天有空,不妨来我工作的救济会看一看,我的很多同事都很感谢你的那本《天使》呢!要是你来的话提前说一声,我备好饭菜在救济会招待你。”
听到还有饭菜吃,恩尼自然是欣然答应:“当然,林夫人。”
不过,他也知道廖翠凤的心思。
廖翠凤在纽约救济会的工作,就是向有钱人宣传抗日、开展募捐活动,还会时常开展救济东方难民和孤儿的各种会议。
而恩尼之前在慈善晚宴上的大方是有目共睹的,廖翠凤自然是希望恩尼能来救济会参观一下,让其切实了解东方的抗战情况,如果能捐一些美刀——那自然就更好了。
恩尼也是看破不说破,毕竟换成是任何一个东方人,都不可能不会有这样的私心。
在恩尼挥手道别前,林如斯倒是意外的也出来送别,礼貌地与赛珍珠交谈了几句后,就扭头对恩尼说:“里瑟先生,请务必常来——我的两个妹妹都很喜欢你来啊。”
“当然当然——林小姐真是热情啊!”恩尼讪讪一笑。
到底是谁喜欢他来,他还能不清楚吗?
但好在林语堂也是有些醉了,所以一点都没察觉长女的不对劲,也没听出什么弦外之音。
否则,他看待恩尼的目光绝对会带上一抹“警剔黄毛”的意味。
翌日,清晨。
恩尼如往常般吃着早餐,电话忽然响起,竟然是朱迪·嘉兰的来电。
“恩尼,我的小说改好了,你有空出来看看吗?”
于是,这几天时间,她痛定思痛,总算是改出了一个令自己满意的小说版本,就打来了电话。
恩尼自然是没什么事情,便欣然答应:“行,我们在上次的咖啡馆碰面。”
一段时间后,雷森韦伯咖啡馆——
两人现在也算是老朋友了,见面的时候没有一开始的拘谨,恩尼也是大大咧咧喝着咖啡,顺手就找朱迪·嘉兰要过稿件阅读。
可在经过恩尼这一个多月的教导后,朱迪·嘉兰的进步很大,至少已经能判断出自己写的小说是什么水平、问题出在哪里了。
所以,的确如她自己对这次稿子的感觉一样,恩尼全程阅读下来,除了一些地方因为词汇量不够而导致用词不精准外,几乎已经找不出什么大毛病。
可以说这篇《朱迪》,在经过这段时间的反复修改后,终于成为了一篇质量优秀的小说。
“可以啊,朱迪,这次写的很不错,”恩尼阅读完,放下稿件,也替她感到开心,“除了一些用词问题外,这篇小说堪称完美。”
“真的吗?”兰被恩尼批评了这么久,第一次被认可,反而有点不相信这是真的。
于是——恩尼直接掐了一把朱迪的手臂。
“嘿,知道人生保持快乐的秘诀是什么吗?”恩尼咧嘴一笑,“就是永远保持童心。”
“你说的很有道理,但——”兰用言语麻痹恩尼,然后迅速伸手也掐了恩尼一把。
两人闹了一阵。
恩尼揉着手臂,对朱迪说:“这篇《朱迪》剩下的用词问题,你就当场修改下,然后等修改完,我直接带你去《大西洋月刊》的编辑部,找威克斯先生审阅。”